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暫行規定>的通知》(云稅發〔2018〕60號)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在各自的職責權限范圍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其執法人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檢查證》進行執法?,F將相關行政執法主體信息依法進行公示。
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
(一)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對稅收工作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3.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4.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5.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6.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7.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8.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9.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10.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11.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12.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14.完成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設19個內設機構、6個派出機構、3個事業單位,直接管理10個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思茅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墨江哈尼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景東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西盟佤族自治縣稅務局。
(三)辦公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辦公地址設在普洱市林源路16號,郵政編碼:665000。
(四)聯系方式
1.對外聯系電話:0879-2166117
2.納稅咨詢及投訴電話:12366
3.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0879-2166125
4.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879-2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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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重點稅源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
(一)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重點稅源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2.承擔或組織實施國家稅務總局部署的“千戶集團”企業和本系統列名重點稅源企業名冊管理、數據補充采集、風險分析、風險應對以及重點企業平臺完善等專業化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重點企業個性化服務。
4.開展重點企業稅收稅源監控、經濟分析及與省外、市外同類型企業的比較分析。
5.負責統籌指導本系統重點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機制及制度建設。
6.組織、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重點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
7.完成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無內設機構。
(三)辦公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公地址設在普洱市林源路16號,郵政編碼:665000。
(四)聯系方式
1.對外聯系電話:0879-2828062
2.納稅咨詢及投訴電話:12366
3.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0879-2166125
4.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879-2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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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
3.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
4.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
5.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一般稅源企業的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
6.接收稅收風險應對任務,負責實施高、中低風險納稅人稅收風險應對、評估、審計等工作,收集、統計、評價、反饋應對結果,協助做好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二)機構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無內設機構。
(三)辦公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辦公地址設在普洱市林源路16號,郵政編碼:665000。
(四)聯系方式
1.對外聯系電話:0879-2304099
2.納稅咨詢及投訴電話:12366
3.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0879-2166125
4.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879-2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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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稽查局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2.負責統籌稽查案源管理,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稅務稽查、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3.組織查辦督辦稅收重大違法案件。
4.承擔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5.負責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及聯合懲戒工作。
6.組織落實稅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聯絡機制。
7.參與實施“一案雙查”。
(二)機構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三)辦公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設在普洱市林源路16號,郵政編碼:665000。
(四)聯系方式
1.對外聯系電話:0879-2160121
2.納稅咨詢及投訴電話:12366
3.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0879-2166125
4.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879-2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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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一)主要職責